为进一步落实采购各方主体责任,明晰采购职责,规范交易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石城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制度执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亮明”标的。采购人根据经批复的采购预算,开展市场调查,确定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明确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二是“亮明”信息。主动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履约验收结果;三是“亮明”结果。及时确定中标、成交结果,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规范履约验收,按约定支付合同金额;四是“亮明”程序。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审,在线签订采购合同,营造公开竞争,便捷高效的采购环境。截至目前,采购项目60个,采购金额12186.77万元,节约金额596.97万元。
二、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一是“暗中”选取。采购项目原则上通过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以“点对点”方式通知评审专家本人,确保专家名单保密;二是“盲点”组建。搭建网络平台,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跨区域)评标,评审专家由本地和异地专家组成,异地专家人数比率不得低于50%,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预评审活动;三是“背靠背”评审。建设独立评审室,配备音视频记录设备,张贴、宣读评审工作纪律,评审专家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分工合作,不得协商打分,防止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截至目前,省专家库抽取专家比率100%,远程异地评审率100%。
三、引导供应商平等竞争。一是“敞开”式。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知晓度,为供应商提供充足时间准备,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活动;二是“隔空”投。采购项目通过线上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下载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组织开标活动,在线开展磋商、谈判和报价,防止协商、串通投标,引导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三是“诚信”贷。建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平台,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在线申请融资贷款,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截至目前,采购意向比率100%,融资贷款项目7个,涉及金额222.4万元。